常见的眶内异物有弹片、汽枪子弹、玻璃、石块、木片、竹片或树枝。临床上的主要表现是头痛、眼痛、眼睑及球结膜水肿,有的尚可有眼球轻度突出。对于框内异物,多数不需要取出可以观察,如果需要手术是唯一取出的方法,术前需准确进行异物的定位,并确定手术入路。
1.麻醉方式
全身麻醉或局部麻醉。
2.术前准备
(1)术前应结合病史详细细检查眼球有无穿破伤,是否合并有眶内出血或感染等其他组织损伤。
(2)做好异物X线、CT等影像学定性、定位。如有瘘管,可注入碘类对比剂,帮助定位。
(3)入院时注射抗破伤风血清,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1.受伤当时伤口未闭,异物较大且位置在近眶缘的表浅部位,用探针可以触及,略加扩大伤口,异物可钳出,或用电磁铁吸出者。
2.位于眼肌、视神经和大血管附近的异物。
3.紧贴眶壁的锐利异物或压迫眼肌、视神经及血管的异物。
4.已部分进入颅脑或鼻旁窦等邻近组织的异物。
5.有机物异物、毒性物质或放射性物质在组织中将引起反应和损害者。
6.化学性质活跃的铜、铁等金属异物。
1.异物位置不确切,分离组织时造成眶组织的严重损伤或手术失败者。
2.异物的部位特殊,取异物可能损伤眼球、视神经或视功能者。如必须手术,术前应周密计划。危及脑组织者应与神经外科协同手术。
3.有严重全身疾患者不宜手术者。
4.有严重眼部疾患,如视网膜动脉或静脉栓塞者。
1.异物入眶的伤口尚未闭合者,首先消毒伤口,用抗生素液冲洗伤道,轻轻探查有无异物。
2.皮肤切口应根据异物的位置而定。
3.例如眶肌锥内异物,眶外侧皮肤切口,剪断外眦韧带和骨膜,锯开眶骨开眶。
4.分离眶内结缔组织,在直视下用异物钳夹住取出异物。
5.复位眶骨,缝合眶骨膜;分层缝合筋膜及皮肤。
6.放置引流条,术后24小时取出。
1.眼外肌损伤,可以造成复视、斜视。
2.视神经损伤,影响视力。
3.眼内血管损伤,可以引起出血。
4.眶内组织反应严重时,可以引起短时间眼球突出、结膜水肿。
1.预防感染,全身使用抗生素。
2.全身应用激素、止血药物,减少术后反应和预防眼内出血。
3.术眼手术后用绷带加压包扎4~5天,1周后拆皮肤缝线。
4.术后观察视力、眼位、眼球活动、色素膜反应、眼底变化。
给予富有营养、易消化的食物,食用膳食纤维和维生素丰富的食物,保持大便通畅,忌刺激性、辛辣食物和油腻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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