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旅行猫给各位分享日本井田在哪里买的知识,其中也会对canmake花瓣腮红日本多少钱(canmake腮红膏多少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我买的代购的是70多,日本应该更便宜
AOKI青木、KOSE高丝、植村秀、Kanebo嘉娜宝、ZA姬芮。 1、AOKI青木 青木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日本崇光天皇时期了,也就是中国的南北朝。但是这个品牌有着独特的历史背景,那就是只向皇室供应,不过现在青木在日本京都的东京中城有售,但是却是**供应!所以国内对此品牌不太了解,但是却是许多贵族们的选择哦!青木宫廷眼霜采用野山参,鹿茸等名贵中药炼制,对抗皱和保湿有奇效,能从根部解决女性眼部困扰。大家去到日本一定要去买来试试。 2、KOSE高丝 OSE秉承“融合知性与感性,创造独特美的价值和文化。”的企业存在理念,在传承“专业化妆品制造者”精神的同时,努力将自身发展成为以美为中心并向纵深化发展的多品牌企业。知性与感性,这是与高丝一切企业活动和价值基准紧密相关的关键词语。无论是商品开发,还是品牌营销、生产物流等,企业所有的行为都以融合知性和感性,创造独特的美的文化和价值作为存在理念有条不紊地展开着。 3、植村秀 卸妆油有卓越的卸妆效果,对皮肤的负担也小,所以在卸妆清洁类中卸妆油依旧是主流。 而日本植村秀的凭借推出的卸妆油,销售了40 年人气不衰。对皮肤的负担很小,干燥敏感皮肤用起来也很舒服。 因此有带动了整个品牌的发展。 4、Kanebo嘉娜宝 嘉娜宝-AQUALEAF系列是日本加娜宝会社和日本医生共同开发的一个药用美白及保湿系列.温和,超适合敏感肤质哦日本药妆系列。 5、ZA姬芮 Za是为满足所有追求新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女性而设的。Za,令人展现更多不一样的魅力。其护肤系列有效提升肌肤自身修护能力,实现健康肌肤宛若天生的魅力。彩妆系列打造卓越妆效,使肌肤呈现自然美丽。Za针对25岁左右,肌肤开始显示出变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帮助锁住细胞中水分的透明质酸减少而导致的干燥问题。阻止岁月对肌肤的伤害,保持肌肤的年轻,就从现在开始进行呵护。
四位数英文表示的就是生产日期。 第一位表示的就是产品的月份,每一个字母表示一个月份。 例如B是表示四月份,D表示五月份,F表示六月份,H表示七月份,J就表示八月份,L表示九月份,N表示十月份,P表示十一月份,R表示十二月份,T表示一月份,V表示二月份,X表示三月份。 第二位英文字母就是表示年份代码。 J表示2005,L代表2006,N代表2007年,P/R/T/V/X/Z分别代表2008/2009/2010/2011/2012/2013等等,以此类推。【摘要】
化妆品五位数生产日期怎么看【提问】
2、日期
一般的化妆日期含义,日期主要看中间两位(第三和第四位),第一二位为:18,代表产地美国,第三位为:H,代表生产年份,H是2011年,G是2010年,F是2009年,E是2008年,到2012年是J(跳过I),2013年是K。2014年是L.以此类推。【回答】
3、月份
第四位为3,代表生产月份,是3月份。1-9表示1-9月份,10月、11月、12月用英文单词首字母来表示(10月October用O表示,11月November用N表示,12月December用D表示),第五六位为:OZ代表生产线。【回答】
五位数的生产批号的第一位是生产代码,不是用来表示生产日期的,可以忽略不看,还是按照后面的几位英文字母的含义来查看生产日期,就可以了。 消费者要掌握一下化妆品的基本保质期,一般护肤产品的保质期是二至三年,彩妆产品的保质期是三至五年。【回答】
四位数英文表示的就是生产日期。 第一位表示的就是产品的月份,每一个字母表示一个月份。 例如B是表示四月份,D表示五月份,F表示六月份,H表示七月份,J就表示八月份,L表示九月份,N表示十月份,P表示十一月份,R表示十二月份,T表示一月份,V表示二月份,X表示三月份。 第二位英文字母就是表示年份代码。 J表示2005,L代表2006,N代表2007年,P/R/T/V/X/Z分别代表2008/2009/2010/2011/2012/2013等等,以此类推。【回答】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商时有文字记载,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 [编辑本段]内容与兴起 “井田”一词 ,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夏代曾实行过井田制。商、周两代的井田制因夏而来。井田制在长期实行过程中,从内容到形式均有发展和变化。井田制大致可分为八家为井而有公田与九夫为井而无公田两个系统。记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者,如《孟子·滕文公上》 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记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如《周礼·地官·小司徒 》载 :“ 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当时的赋役制度为贡、助 、彻 。助即服劳役于公田 ,贡为缴纳地产实物。 井田制 周行彻法,当为兼行贡、助两法。结合三代赋役之制来分析古时井田之制的两个系统,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需行助法者自当实行于夏、商时期。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当始实行于周代。周朝行助法地区仍沿用八家为井之制,惟改私田 、公田之数为百亩;而行贡法地区则将原为公田的一份另分配于人 ,故有九夫为井之制出现 。古时实行易田制( 即轮耕制),一般是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以上所说井田之制,当为在不易之地所实行者,是比较典型的。至于在一易之地、再易之地等如何以井为耕作单位进行区划,已无法推知,井田之间立五沟五涂之界以便划分土地和进行生产。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演变而来,其基本特点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无所有权 ,而只有使用权。土地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平均分配。 由于对夏、商 、周3代的社会性质认识各异 ,各家对井田制所属性质的认识也不相同,或以为是*隶制度下的土地国有制 ,或以为是*隶制度下的农村公社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土地领主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家族公社制或农村公社制。但在承认井田组织内部具有公有向私有过渡的特征,其存在是以土地一定程度上的公有作为前提这一点上则认识基本一致。夏朝、商朝时期实行的八家为井、同养公田之制,公有成分更多一些。周代以后出现的九夫为井之制个人私有的成分已增多,可以看作私田已被耕作者占有。西周中期,贵族之间已有土地交易,土地的个人私有制至少在贵族之间已经出现。由此,自上而下,进一步发展为实际耕作者的土地个人私有制。 周朝施行井田制,既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又作为控制庶民的计算单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承。耕种井田的农业庶世也随着土地同属于领主阶级所有,终生不得离开土地,更不准转业。 所谓“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规划、亩积和疆界的方块田。长、宽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亩积为百亩,作为一“夫”,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土地。井田规划各地区不一致。有些地方采用十进制,有些地方则以九块方田叫一“井”。因为把九块方田摆在一起,恰好是一个“井”字形,井田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一井的面积是方一“里”;一百井是方十里,叫一“成”,可容纳九百个劳动力;一万井是方百里,叫一“同”,可容纳九万个劳动力。 在井田的田与田、里与里、成与成、同与同之间,分别有大小不同的灌溉渠道,叫遂、沟、洫、浍;与渠道平行,还有纵横的通行道,叫径、畛、途、道。各种渠道的大小、深浅和通道的宽窄,都有一定的规格。 西周的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他们各自把其中最好的部分(即位于河流附近、背山向阳的平展土地)成千块、上万块地留给自己,叫“公田”。因为公田的面积很大,所以也叫“大田”,驱使*隶集体饼种。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土地,以田为单位分给和统治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这部分人因为住在“国”(即城市)里,叫“国人”。国人不负担租税只负担军赋和兵役。他们平时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小罐米和一捆牧草,作为军费。战时当兵,自己准备武器、粮食和军需。国人有当兵和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也叫“武夫”或“士”。他们受教育主要是军事训练和学习礼仪。这部分人是社会里的普通平民。他们表面上不受剥削,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是,当时社会的掠夺战争是十分频繁的。他们经常披征凋去打仗,自己家里的田园都荒芜了,因而破产负债。打了胜仗,掠夺来的土地和财富统归统治者所有,如果打了败仗,还有被俘沦为*隶的危险。因此,国人的地位是动荡的。 封建领主把距离城市较远、土质瘠薄的坏田,分给住在野外的庶人。庶人因住在野外,所以也叫“野人”,领主阶级瞧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最愚蠢,所以也管他们叫“氓”。庶人没有任何权利,只有给领主耕种井田和服其他杂役的义务。他们每年要先在领主的大田上劳动,然后才准许去耕种自己作为维持最低生活的那一小块土地。因此西周时期的“国”“野”对立,既是城乡对立,也是阶级对立。 春天到来,农事季节开始了。大批庶人全部被驱使到领主的“公田”上去。天刚一亮,领主指派的官吏(“里胥”和“邻长”)就分别坐在村口,清查出工的人数。晚间收工时也如此。早在冬天备耕的时候,就由“里宰”根据劳动力的身体强弱、年龄长幼,把每两个人搭配在一起,叫作“合耦”。两个人一对,一起劳动叫一“耦”。这种拼种方法叫“耦耕”。在大领主的公田上,有成千耦、上万耦的劳动者。他们在田官(“田畯”)的监视下劳动,有时候*隶主头子本人(“曾孙”)也亲自去田里监督。秋天,领主大田上的收获,多得象小岛,象山丘,要准备好成千仓、上万箱去收藏。冬天农闲季节,庶民们还要给领主修房、打草、搓绳和干其他杂项差役;妇女要为*隶主采桑、养蚕、纺纱、织帛做衣裳、缝皮袍,从白天干到半夜。领主怕他们偷懒,还要把他们集中到-起,既省灯火,又便于监督。
答: 公田在井田制实行初期占主体,它是指当时国家所拥有的耕地,天子将其封尚给臣子,臣子向天子缴纳贡赋、定期朝觐、随从作战。 后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农具的改进,大量荒地被新兴的地主阶级开垦出来,成为其私有财产,他们使农民租种自己的土地,而不向天子纳贡,这就是私田。私田出现后,井田制开始瓦解。
http://news****huanet****/ziliao/2002-04/01/content_329931.htm
国名:日本国 (Japan)
国名释义: 日出之国;誉称:樱花之国
国旗:太阳旗,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3∶2。旗面为白色,正中有一轮红日。白色象征正直和纯洁,红色象征真诚和热忱。日本国一词意即“日出之国”,传说日本是太阳神所创造,天皇是太阳神的儿子,太阳旗来源于此。
国徽:圆形,绘有16瓣黄色的菊花瓣图案。菊花图案也是皇室御纹章上的图案。
国歌:《君之代》
国花:樱花
国鸟:绿雉
国石:小晶
主要节日:天皇诞辰日:12月23日(明仁天皇生于1933年12月23日)更多请点击>>
自然地理:位于太平洋西岸,是一个由东北向西南延伸的弧形岛国。西隔东海、黄海、朝鲜海峡、日本海与中国、朝鲜、韩国、俄罗斯相望。陆地面积377880平方公里,包括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4个大岛和其它6800多个小岛屿。领海面积310000平方公里。与俄罗斯存在“北方四岛”(俄方名为“南千岛群岛”)领土争端,与韩国存在竹岛(韩方名为“独岛”)领土争端。山地和丘陵占总面积的71%。全国有160多座火山,其中50多座是活火山,为世界上有名的地震区。富士山是全国的最高峰,海拔3776米。温泉遍布全国各地。境内河流流程短,最长的信浓川长约367公里。最大的湖泊是琵琶湖,面积672.8平方公里。由于地处海洋的包围之中,属温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终年温和湿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夏秋两季多台风,6月份多梅雨。1月平均气温北部-6℃,南部16℃;7月北部17℃,南部28℃。年降水量700—3500毫米,最高达4000毫米以上。
50年后日本人口将减至9000万 新华社图片 2006年发
广岛和平公园
人口:约1.28亿人(截至2005年10月1日)。
民族与宗教:主要民族为大和族,北海道地区约有2.4万阿伊努族人。通用日语,北海道地区有少量人会阿伊努语。主要宗教为神道教和佛教,信仰人口分别占宗教人口的49.6%和44.8%。
首都:东京(Tokyo),人口约1229万(截至2003年2月)。东京1月平均气温3℃,8月气温为25℃。
国家象征:天皇明仁(Akihito),1989年1月即位,年号“平成”。 日首相咨询机构提出允许皇族女性继承皇位报告书
国家政要:首相安倍晋三 ,2006年9月任职;参议院议长扇千景,2004年7月当选;众议院议长河野洋平,2003年11月任职。
行政区划:日本的都、道、府、县是平行的一级行政区,直属****,但各都、道、府、县都拥有自治权。全国分为1都(东京都:Tokyo)、1道(北海道:Hokkaido)、2府(大阪府:Osaka、京都府:Kyoto) 和43个县(省),下设市、町、村。其办事机构称为“厅”,即“都厅”、“道厅”、“府厅”、“县厅”,行政长官称为“知事”。每个都、道、府、县下设若干个市、町(相当于中国的镇)、村。其办事机构称“役所”,即“市役所”、“町役所”、“村役所”,行政长官称为“市长”、“町长”、“村长”。43个县是:爱知、宫崎、秋田、长野、青森、长崎 、千叶、奈良、福井、新舄、福冈、大分、福岛、冈山、岐阜、佐贺、爱媛、冲绳、群马、崎玉、广岛、滋贺、兵库、岛根、 茨城、静冈、石川、櫔木、岩手、德岛、香川、鸟取、鹿儿岛、富山、神奈川、和歌山、高知、山形、熊本 、山口、三重、山梨与宫城。 京都:日本文化艺术的摇篮
简史:公元4世纪中叶,日本出现统一的国家——大和国。5世纪初,大和国发展到鼎盛时期,势力曾扩大到朝鲜半岛南部。公元645年发生大化革新,仿照唐朝律令制度,建立起天皇为绝对君主的**集权国家体制。公元12世纪末进入由武士阶层掌握实权的军事封建国家,史称“幕府”时期。19世纪中叶,英、美、俄等国家迫使日本签订许多不平等条约,民族矛盾和社会矛盾激化,实行封建锁国政策的德川幕府统治动摇,具有资本主义改革思想的地方实力派萨摩和长州两藩,在“尊王攘夷”、“富国强兵”的口号下倒幕。1868年,革新派实行“明治维新”,废除封建割据的幕藩体制,建立统一的**集权国家,恢复天皇至高无上的统治。明治维新后,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迅速,对外逐步走上侵略扩张的道路。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1904年挑起日俄战争;1910年侵吞朝鲜。1926年,裕仁天皇登基,日本进入昭和时代。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1945年8月15日宣布无条件投降。战后初期,美军对日本实行单独占领。1947年5月实施新宪法,由绝对天皇制国家变为以天皇为国家象征的议会内阁制国家。 广岛、长崎遭**弹轰炸事件
......
REPLICAMEG作词:MEG作曲:中田ヤスタカ(capsule)永远を ずっと 想ってたのそれもいい思い出だねだまって 泣いてるの ハニーでもね もう行かなきゃペストリーを ひとくちだけ、そうわかる とか言ってね习惯の裏侧には変わってゆく気持ちが あることテーブルの奥 隠したセピア色のイエローダイヤモンド本当は プラスチックのレプリカ永远を ずっと 想ってたのそれもいい思い出だねだまって 泣いてるの ハニーでもね もう行かなきゃバスを まってるの、あと 10分 あるよね口にださないと 変われない今日が あること2つめの 交差点すぎて思い出した あのことばそれも プラスチックのレプリカ永远って きっと 惯れないの难しい性格だってそう言って わらって スマイル ハニーでもね もう行かなきゃ永远を ずっと 想ってたのそれもいい思い出だねだまって 泣いてるの ハニーでもね もう行かなきゃでもね もう行かなきゃ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封建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井田”一词 ,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夏代曾实行过井田制。商、周两代的井田制因夏而来。井田制在长期实行过程中,从内容到形式均有发展和变化。井田制大致可分为八家为井而有公田与九夫为井而无公田两个系统。记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者,如《孟子·滕文公上》 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记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如《周礼·地官·小司徒 》载 :“ 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当时的赋役制度为贡、助 、彻 。助即服劳役于公田 ,贡为缴纳地产实物。
周行彻法,当为兼行贡、助两法。结合三代赋役之制来分析古时井田之制的两个系统,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需行助法者自当实行于夏、商时期。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当始实行于周代。周朝行助法地区仍沿用八家为井之制,惟改私田 、公田之数为百亩;而行贡法地区则将原为公田的一份另分配于人 ,故有九夫为井之制出现 。古时实行易田制( 即轮耕制),一般是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以上所说井田之制,当为在不易之地所实行者,是比较典型的。至于在一易之地、再易之地等如何以井为耕作单位进行区划,已无法推知,井田之间立五沟五涂之界以便划分土地和进行生产。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演变而来,其基本特点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无所有权 ,而只有使用权。土地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平均分配。
由于对夏、商 、周3代的社会性质认识各异 ,各家对井田制所属性质的认识也不相同,或以为是*隶制度下的土地国有制 ,或以为是*隶制度下的农村公社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土地领主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家族公社制或农村公社制。但在承认井田组织内部具有公有向私有过渡的特征,其存在是以土地一定程度上的公有作为前提这一点上则认识基本一致。夏朝、商朝时期实行的八家为井、同养公田之制,公有成分更多一些。周代以后出现的九夫为井之制个人私有的成分已增多,可以看作私田已被耕作者占有。西周中期,贵族之间已有土地交易,土地的个人私有制至少在贵族之间已经出现。由此,自上而下,进一步发展为实际耕作者的土地个人私有制。
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为田,开阡陌”,推行土地个人私有制。至此,井田制彻底瓦解。秦、汉以后,实行井田制的社会基础已不复存在,但其均分共耕之法对后世的影响却极为深远。历代鼓吹井田思想者不乏其人。汉时董仲舒、师丹等提出的限田制,王莽时实行的王田制,西晋时实行的占田制,北魏和隋、唐时实行的均田制等,也都渊源于井田思想。宋、元以后,大土地所有制确立。虽然还有人继续鼓吹井田思想,但与其相类的方案已不可能在大范围内推行,而只能在小范围内短时间存在。
周朝施行井田制,既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又作为控制庶民的计算单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承。耕种井田的农业庶世也随着土地同属于领主阶级所有,终生不得离开土地,更不准转业。
所谓“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规划、亩积和疆界的方块田。长、宽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亩积为百亩,作为一“夫”,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土地。井田规划各地区不一致。有些地方采用十进制,有些地方则以九块方田叫一“井”。因为把九块方田摆在一起,恰好是一个“井”字形,井田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一井的面积是方一“里”;一百井是方十里,叫一“成”,可容纳九百个劳动力;一万井是方百里,叫一“同”,可容纳九万个劳动力。
在井田的田与田、里与里、成与成、同与同之间,分别有大小不同的灌溉渠道,叫遂、沟、洫、浍;与渠道平行,还有纵横的通行道,叫径、畛、途、道。各种渠道的大小、深浅和通道的宽窄,都有一定的规格。
西周的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他们各自把其中最好的部分(即位于河流附近、背山向阳的平展土地)成千块、上万块地留给自己,叫“公田”。因为公田的面积很大,所以也叫“大田”,驱使*隶集体饼种。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土地,以田为单位分给和统治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这部分人因为住在“国”(即城市)里,叫“国人”。国人不负担租税只负担军赋和兵役。他们平时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小罐米和一捆牧草,作为军费。战时当兵,自己准备武器、粮食和军需。国人有当兵和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也叫“武夫”或“士”。他们受教育主要是军事训练和学习礼仪。这部分人是社会里的普通平民。他们表面上不受剥削,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是,当时社会的掠夺战争是十分频繁的。他们经常披征凋去打仗,自己家里的田园都荒芜了,因而破产负债。打了胜仗,掠夺来的土地和财富统归统治者所有,如果打了败仗,还有被俘沦为*隶的危险。因此,国人的地位是动荡的。
封建领主把距离城市较远、土质瘠薄的坏田,分给住在野外的庶人。庶人因住在野外,所以也叫“野人”,领主阶级瞧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最愚蠢,所以也管他们叫“氓”。庶人没有任何权利,只有给领主耕种井田和服其他杂役的义务。他们每年要先在领主的大田上劳动,然后才准许去耕种自己作为维持最低生活的那一小块土地。因此西周时期的“国”“野”对立,既是城乡对立,也是阶级对立。
春天到来,农事季节开始了。大批庶人全部被驱使到领主的“公田”上去。天刚一亮,领主指派的官吏(“里胥”和“邻长”)就分别坐在村口,清查出工的人数。晚间收工时也如此。早在冬天备耕的时候,就由“里宰”根据劳动力的身体强弱、年龄长幼,把每两个人搭配在一起,叫作“合耦”。两个人一对,一起劳动叫一“耦”。这种拼种方法叫“耦耕”。在大领主的公田上,有成千耦、上万耦的劳动者。他们在田官(“田畯”)的监视下劳动,有时候*隶主头子本人(“曾孙”)也亲自去田里监督。秋天,领主大田上的收获,多得象小岛,象山丘,要准备好成千仓、上万箱去收藏。冬天农闲季节,庶民们还要给领主修房、打草、搓绳和干其他杂项差役;妇女要为*隶主采桑、养蚕、纺纱、织帛做衣裳、缝皮袍,从白天干到半夜。领主怕他们偷懒,还要把他们集中到-起,既省灯火,又便于监督。
井田制的瓦解
春秋晚期,井田制逐渐瓦解了。促成这一变革的物质因素,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是当时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标志。
我国用铁始于商代。七十年代在河北荣城县和北京平谷县各出土一件商代中期的铁刃铜钺,经科学鉴定,刃部都是用陨铁加热锻打成的。这样的铁器,自然是稀罕物。大概到西周末年,铁器多起来。所以《诗经·秦风》中出现“驷铁孔阜”的诗句,这是秦襄公(前777-766)时的诗。用铁形容马的颜色,只有在铁成为习见物之后才允许。大约春秋初期,已有铁农具。《国语·齐语》记载管仲向齐桓公建议:“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锄夷斤欘,试诸壤土。”“美金”是指青铜,“恶金”是指铁。春秋中叶齐灵公时的叔夷钟铭文中有“造 徒四千为汝敌寮“一句,“ ”:是铁字的初文,可见当时官府铁冶炼的规模已相当大了。难怪到春秋末期,铁器在齐国已普遍使用。《管子·海王篇》记载:“今铁官之数曰:一女必一针一刀,……耕者必一耒一耜一铫。”从考古发掘成果看,江苏六合程桥出土有铁条和铁块,长沙龙洞出土有铁削,长沙识字岭出土的铁臿,常德德出土有铁削,长沙一期楚墓出土铁臿、铁削数件,以上这些铁器都可确定为春秋晚期东西。这表明,在春秋晚期,我国南方也已使用铁器了。
牛耕也起源于商代。甲骨文有“犁”之。可见,用牛拉犁启土,在商代就发明了。《国语·晋语》上提到,范氏、中行氏将宗庙的牺牲用来耕田。孔丘的弟子司马耕字子牛,冉伯牛名耕。晋国有个大力士叫牛耕。牛与耕相连,用作人的名字,反映出牛耕方法在春秋时期得到普遍推广。 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耕地面积和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了。农业的发展,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以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阶层,有了成为社会基础的可能。井田制的“千耦其耕”、“十千维耦”的集体劳动形式过时了,而分散的、一个体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封建经济形式兴起了。
早在西周中期,就有个别贵族为了额外榨取庶民的剩余劳动,强迫庶民开垦井田以外的空地。这样开垦出来的田地,不可能是方方正正的,也不可能有一定的亩积,是瞒着公室,不纳税的私有物,叫私田。周恭王时的格伯簋铭文记载格伯用四匹马换倗生三十亩田,就是明证,因为公田是不允许用来交换的。到西周末期,私田的存在已相当显著。争夺田邑、交换土地的记载也多起来了。周厉王时的散氏盘铭文记述:矢人侵犯散国城邑,被打败了,便用两块田地向散国赔偿。周厉王时还有两铜器,一个是鬲攸从鼎,另一个是鬲从盨。前者叙述鬲攸从分田地给攸卫牧,而攸卫牧没给报酬,遂成讼事;后者叙述章氏用八邑去向鬲换田,又有良氏用五邑换,结果都顺利成交。贵族们土地私有的欲望不断增长,倒周幽王时,连公田都企图据为己有。周王再象原先那样从贵族手里收公田,就引起贵族们强烈的不满。《诗经·大雅·瞻卯》记录了当时贵族们牢*:“人有土田,汝反有之;人有民人,汝复夺之。”到春秋时期,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使私田急剧增加。诸侯、大夫们富起来。周王便不能任意侵夺他们的田地了。公元前712年,周桓王取郑国田地,就得王畿内苏仇忿生之田作为交换条件。贵族之间为田地争斗、诉讼,也层出不穷了。公元前580年,晋大夫却至与周争鄇田,公元574年晋却锜夺夷阳五田,却犨与长鱼矫争田;公元前533年,周甘人与晋阎嘉争阎田;公元前528年,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等等。这些事件,都表明土地制度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开辟和耕种大量私田,需要大批劳动力。而用*隶制的办法已不能调动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公羊传》何休注说:当时“民不肯尽力于公田。”于是,一些顺应新形势的贵族为了招徕劳动人手,改变剥削方式,如齐国田氏向民众征赋税使小斗,把粮食贷给民众用大斗;晋国韩氏、魏氏、赵氏采取扩大地亩,而不增税额的办法,收买民心。这样,*隶们纷纷从公室逃往私门,“归之如流水。”封建依附关系产生了。春秋时代见於记载的“族属”、“隐民”、“宾萌”“私属徒”,都指的是这些逃来的*隶。虽然他们身份还不是自由的,但却不同于庶民。他们可以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料,独立经营农业和与农业有关的家庭副业。他们已经是封建农民的前驱了。*隶的逃亡,使一些国家的公由,“唯莠骄之”。“唯美桀桀”(《诗经·齐风·甫田》),变成了荒原。井田制再也维持不下去了。
《左传》记载: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正式废除井田制,承认私田的合法性,而一律征税。公元前548年,楚令尹子木整顿田制,视土地高下肥瘠,“量入修赋”,其后各国也纷纷效法。本来这些改革的目的在于维护旧秩序,但它们既然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已成的事实,从而事与愿违。在井田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缺口接二连三地被打开,井田制的瓦解崩塌就是必然的趋势了。
--------------------------------------------------------------------------------------------
《周代无井田制》
井田制之有无,古今争辩众矣,然其所论多不从大处着想,博而寡。余今否认井田之说的最大理由,即周天子无土地授民是也。
周为封建社会,封建者何?即天子以土地,封授诸侯,建立国家者也。诸侯有封地,卿大夫有采邑,封地之使用权,非天子所有。即畿内之地,亦分赐卿大夫,亦非天子所有。全国土地、一再分割,所存无几,而谓天子以土授民,行井田制,宁有是理乎?
有论者曰天子虽无土地授民,然周已大一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盖可颁布法规,通令诸侯施行,不必亲以地授民而后可。是又不然,周之**集权,是相对而非绝对,可能而非必然。天下宗周,固诸侯所承认。然周只能宗之,非真能命之,诸侯亦只能宗周,非真受命于周,所谓“朝诸侯而有天下”是也。诸侯与天子之关系,唯有一朝,不朝即无关系,天子亦即无天下,非如后世有君臣之义。诸侯内政,天子向不过问。事实上,亦无权过问。例如君位传授,鲁多行兄终弟及制,齐晋及其他国,则行父子相传,各随其便,皆不同周之传嫡制,又如到任呈报,齐太公五月,鲁伯禽三年〔注1〕亦皆听之。周无一定法规,诸侯亦不一定用周制,而谓井田之制,周能通令,行诸天下,又宁有是理乎?施行井田制,大前提必须是天子有充分土地,以及**权力健全集中,而周于此两点未之能行,则井田制之实施,不知从何说起。
再观周代农业生产形态,从史书上亦未见大规模之庄园经济。亦未见小农场之井田组织。第一,大规模之耕作。《诗经》有“千耦其耘”(《周颂·载芟》)、“终三十里”(《噫嘻》)之耕作。井田之制,只有方里为井,八家之口八,八八六十四人,焉与三十里,焉有千耦乎?第二,大量之农作物。农*为大地主耕作,收获丰硕,《诗经》有“千斯仓”、“万斯箱”(仙、雅·甫田》),“万亿及秭”(《周颂·丰年》)之咏。即农*本身,亦有“获之桎桎,积之粟粟。其崇如墉,其比如栉,以开百室。百室盈止,妇子宁止”(《周颂·良耜》)之收获。试问井田制,八口之家,能有百室乎?一夫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注2〕,又能有如此收获乎?
此外,由周代土地封授制上言之,所谓井田制也难以成立实施。明代张燧言井田不可行云:“周制凡授田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二百亩,再易之地三百亩,则田土之肥瘠,所当周知也。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口之众寡,所当周知也。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再其次食七人,**务农之勤怠,又所当周知也。农民每户授田百亩,其家众男为余夫,年十六则别授二十五亩,士工商受田五亩,乃当农夫一人,每口受二十亩则其民或长或少,或为士,或为商,或为工,又所当周知也。……后世盖有争田之讼,历数十年而不决者矣,况官授人以田,而欲均平乎。”(《千百年眼》卷一)可知授田须知地性人数。然在周代,此两点亦非易事,故井田制之实施亦非易事。
再从周代劳力上言之,井田制也难以成立实施。所谓井田之制,即“九夫为井,井间有沟,四井为邑,四邑为邱,四邱为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为一成,成间有洫〔注3〕,其地百井,而方十里,四甸为县,四县为都,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为一同,同间有浍,其地万井,而方百里,百里之间,为浍者一,为洫者百,为沟者万……非塞溪壑平涧谷夷邱陵破坟墓……不可为也。纵使尽能得平原旷野而遂规画[划)于其中,亦当驱天下之人,竭天下之粮,穷数百年专力于此不治他事,而后可以望天下之地,尽为井田,尽为沟洫。”(《文献通考·田赋一》卷一)由此可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井田之制,实不易行,且难以实施。
尝考井田制度,其成立的史料根据,最早见于《诗经》,次为《孟子》,再次为《周礼》。爰就于此三者论之。
《诗经·小雅·大田》有“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之句,所谓公田,主张井田制者,即谓系井田中八家共耕之公田。其实不然。周为封建社会,天子有籍田,卿大夫有圭田,此即所谓“公田”,非井田中之公田。公田借民力耕种,所谓力役之征是也。且解公田为公侯等之公田,或公子公孙之公田,亦极有理。汉代犹称天子所有之田为公田,则公爵公子公孙之田,更宜物从主名。籍田、圭田,不过是天子诸侯所有田亩中之小部分,而大部分分赐农*耕种,所谓“遂及我私”是也。故“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云云,不足为井田成立之根据。
次《孟子·藤文公》所言井田,更是托古改制,不足为证。考《孟子·万章下》云:“北宫苟问曰:‘周室班爵禄,如之何?’孟子曰:‘其详不可得而闻也……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则孟子于周制,既未目睹,又未详闻,故于藤文公篇言井田制,一则曰“其实皆什一也”,又则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模糊含混,妄加推断,以致其实不实。周绝非助,完全错误。观其当时所言,不过对于藤文公问为国,陈说土地改革之意见。藤文公确是有为之主,好行仁政,时贤皆欲就见之,贡献意见。故除孟子劝其行井田制外,许行、陈仲子等,亦自楚之藤,劝其与民并耕。并耕之说,固是托古改制,井田之制,何独不然。所以孟子之言,亦不足以为周行井田制之据。
再说《周礼》言井田,更是自相矛盾,不足为据。井田范围,匠人遂人,有九夫十夫之异。〔注4〕受出单位,匠人遂人大司徒小司徒,有丁口家庭之别。同以家为单位,大司徒小司徒又有土肥瘠丁多寡之分〔注5〕,同为一书,其记载混乱不堪,矛盾百出,可知《周礼》为伪书也。所言井田实不可信,亦可知世之以伪传伪,其可已乎?
再有论者谓:若无井田,孟子何以有“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之记载乎?世又何以谓商鞅废井田乎?然废井田,非始于商鞅。《宋元学案》卷八十《鹤山学案》引魏了翁之言曰:“井田一变于宣王之料民,再变于齐桓之内政,大坏于渠梁、商鞅之决裂阡陌。周人以厉、宣、幽、平并称,其有以夫!”且周实无井田,何从言废?故宣王料民,与齐桓内政,与井田何涉乎?商鞅决裂阡陌,又与井田何涉乎?改谓一变再变大坏,不知何所据而云然。记载商鞅之事,较可信史料莫过《史记》,然《史记·商君传》记其“为田开阡陌封疆”,《史记·蔡泽传》谓其“决裂阡陌”,从无一处提及废井田之事。而且商鞅施政时,秦国尚未统一全国,纵有井田制,商鞅究有何权以废之,此不通之论也。战国之世,人口增加,且以诸侯混战,豪强兼并,土地集中于少数大地主,贫者地无立锥,社会问题至为严重。学者蒿目时艰,亟谋良策。儒家以孟子之流,主张行井田制;农家如许行之流,主张君民并耕;法家乃商鞅之流,主张尽地力,各种流派,呈方献计,不一而足。井田制,欲以口舌以舆论劝导大地主交出多余土地,分赐贫民,无异于与虎谋皮,空费心计,对牛弹琴。并耕论,欲求养尊处优之君主,与民共同劳作,使社会无剥削、无阶级之分,事实上,也不过是纸上谈兵,亦难实行。法家认为:此类主张皆不合实际,反不如主张提高生产效率,尽地力以救民生之苦,方能解决人多土少之国情问题。商鞅决裂阡陌,即尽地力之教,实属仁心兼仁政,惠政而非暴力,于废井田何与焉。
至于孟子所谓五十、七十、百亩,亦不过是孟子惯用的口头禅,并非确实之数。例如《孟子·梁惠王上》谓:“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尽心上》则谓:“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两文所载事实全同,然《梁惠王上>谓:“五十者……七十者……”而《尽心上》则谓:“老者……老者……”可知五十、七十,不过老者之称,不能指为确数。因此,孟子所谓“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亦不能以确数指之。而谓三代田制之五十、七十、百亩,真为确数乎?而且三代赋税,所谓贡助彻,孟子谓为“其实皆什一也”。依井田制言之夏贡固什一,商助则九一,周彻又十一税一,〔注6〕,完全不同。又何况五十、七十、百亩之田制,皆与贡助彻无关乎?三代无井田,赋税当然不能准井田以纳,所以贡非什一,彻亦非助(见前孟子谓“虽周亦助也”),助又非仅为力役之征。按贡可作贡献解,即下贡于上。初贡无定期,物无定品,品无定数,称有无而为贡。后始有定期、定品、定数。今之土司,尚行斯法。“助”为力役之征,音与“租”同。亦可作纳谷米之租税解。〔注7〕彻有数义,就周代租赋制而言,系指农人献无定期定额之物于上。换言之,即通量田地之所得,而取之于民也。它与贡和助的不同之处表现在,贡系指农人献无定期定额之物于上,助系农人献有定期定额之力和物于上,助与贡虽有轻重及确定与不确定之不同,但二者的征收方式,皆由下而上。而彻在通度田地,征取赋税,征敛之发动方面,全操于上,由上而下,与贡助异。
古代小国寡民,治权与族权合一,自当行贡法。后以疆土日广,人事日繁,**组织日大,物产之主殖日众,自非行助彻不可。吾尝谓夏为部落社会,殷始建立国家,为封建社会,于赋税方面亦得一证。
综上所述,井田制度,大前提上观之已不能成立,而援引《诗经》,亦不足为证。再则《孟子》、《周礼》所言,尤为矛盾,五十、七十、百亩,又与贡助彻无关,世之好言井田,乐于信古,愿于此三致意焉。(摘自黄现璠撰《周代无井田制》,载《扫荡报》(文史地周刊)第八期,1941年3月19日;又载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第325-329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美特网 » canmake花瓣腮红日本多少钱
免责声明:本文由提供互联网分享,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