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
2021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
1977年,李家超加入香港警察队,成为见习督察。
1997年,李家超晋升为总警司。任职期间,曾经驻守过刑事调查以及情报等部门的多个层面,同时曾经出任不同刑事侦缉部门的主管,包括刑事情报科(CIB)情报搜集组、西九龙总区重案组及总区情报组、毒品调查科(NB)以及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等。在掌管O记期间,部门破获了1994年的柳记豪迷魂党案及1998年的马草垄800公斤炸药案等轰动案件。
2002年,李家超被借调至保安局,以研究有关电脑罪行的立法等事宜,回归香港警务处后出任投诉及内部调查科投诉警察课主管。翌年,获警务处保送至英国伦敦的皇家防卫学院深造,回流香港后获晋升为警务处助理处长,出任西九龙总区指挥官。2005年7月,出任刑事部主管。2007年1月,晋升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任刑事及保安处处长。
2010年3月,李家超被委任为香港警务处副处长(管理),任内曾经处理刑事侦缉部门人员的高流失量问题,原定于2014年退休。
2012年,李家超获保安局局长向聘任委员会推荐。同年9月12日,李家超获得聘任委员会通过,并向香港警务处提出辞呈,他将会于警务处服务至同年9月30日为止。2012年10月1日,李家超就任保安局副局长。
2017年6月,被国务院任命为保安局局长,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就职。
2020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委员。
2021年6月,被国务院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并被免去保安局局长职务。
2021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
2017年6月21日,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提名,国务院任命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主要官员,任命李家超为保安局局长。
2021年6月23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决定:任命李家超为政务司司长,同时免去李家超的保安局局长职务。
2021年7月6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媒体时指出,李家超任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