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地区的高考("3+3"、"新高考")中,选考的小学科不使用卷面分作为高考成绩,而是使用排名划分等第后,按等第赋分。其中,最差的等第是E。
事实上,各地区的赋分方式之间仍有所不同。上海采取五等十一级制,最后一级确实是E(5%,不计熔断(Meltdown))。浙江虽使用等级考制,但字母等级只出现在学业水平考试部分,E代表不及格;而选考等第直接为分数且在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情况下最后一级是40(1%)。北京的最后一级是E1(1%),但D、E等中均仅有一级。天津与北京大致相同,但省略D、E后的"1",最后一级也确实是E。山东则使用五等八级制,最差是E(3%)。辽宁、重庆、河北、湖北、湖南、江苏、福建、广东第三批实行新高考的省份统一采用五等级赋分制,最差的是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