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有两重含义。
最简单的是匪徒、恐怖分子等为防止警察、军队等政府武装力量的攻击或索取赎金,而抓来的人。这时,人质往往被捆绑和虐待,受到惊吓。
更深层的,人质也包括国家间为达成合作、缓和冲突以避免战争等目的派过去的官员、国王子女(广义的情况,狭义的人质则着重于“除给对方把柄外无实际工作”)等。这些人一般不至于遭到什么虐待,而且经常因外交立功,但双方翻脸之后这些人极大可能被杀,即使双方成功合作,长期在外国的经历也容易让他们不被信任。
被解救或释放、逃出的人质很可能因此事影响患心理疾病(最典型的病例就是斯德哥摩尔综合征或者叫人质综合征),如果没能被成功解救,人质多半会被杀(俗称撕票),如果在治安混乱的国家还可能被卖做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