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
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欠钱不还被起诉会有的后果:如果法院判决债务人,即被告返还欠款并支付利息的,那么被告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拍卖、变卖不动产、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三、起诉欠款人的立案时间: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找法网提醒您,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