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转移有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债权让与。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
2.债务承担。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将其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称为债务承担。
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二、能引起债的主体变更的具体原因是多样的,但依其性质来说,可分三种:
1.法律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债的转移须有让与人与受让人合意才一,因此,依合意发生的债的专为最见的现象。
2.法律的直接规定
因法律的直接规定便发生的移转,称为债的法定移转。在法定移转时,一般只能是概括转,即债权债务为财产的一部分移转于他人承受。
3.法院的裁决
债也可因法院的裁决而发生移转,此种原因发生的债的移转为裁判上的移转。
三、找法网提醒您,债务人转移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