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的爱情婚姻观
旧时社会风俗。古母系氏族社会,母亲受到尊敬和崇拜,人群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妇女在氏族公社中居于支配地位,实行母系继承制及男嫁女、从女居的婚姻居住制度。此时,大约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至新石器时期。及至父系氏族社会确立,男子以体力优势逐渐在主要生产部门占据重要地位,女子在生产与战争中退居次要地位,逐渐过渡到父系社会,开始实行父系继承制及从夫居的婚居住制度。此时大约相当于青铜器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乃逐渐从女阴崇拜过渡为男根崇拜,男尊女卑意识乃因之而萌生。黄帝(华夏)部落时期至周代,宗法社会形成,男子从属于家族,女子从属于男子。东周以后,贵族阶级实行多妻的妾媵制,严格分别嫡庶,至春秋以儒家的礼教对女子的行为作了种种的规定和限制。直到如今,仍有一群人不断鼓吹男尊女卑,公然与男女平等相对抗,成为了社会低俗文化的一部分。
然而旧社会的男尊女卑爱情观已然成为现在的低俗文化。那么现代的爱情婚姻观是怎么样的呢?
现代的爱情婚姻观
(一) 女性对待婚姻的态度
1.择偶观? 在中国封建社会,最典型的、最理想的婚姻标准是“门当户对”,就是男女双方家庭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基本相等或对等。个人的思想感情、个人意愿被排斥在婚姻标准外。随着婚姻自主权?的下移,出现了注重双方才学品德,追求个人爱情的择偶观。而今人们?的择偶标准己由门第的高低、财产的多少等外部条件开始逐步转变为彼此的感情、学识等内在素?质。同时,传统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也逐渐被抛弃.
2.独身主义 ?独身是妇女初步解放的标志,是日趋增强的女性自主意识的流露。独身的盛行与西方个人主?义的影响有着密切关系,随着女性解放思潮的兴起,男女在职业上的竞争日益激烈,英法等西方国?家独身之风日盛,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20世纪以来,受其影响中国独身人数也逐年增加。独身者?多为知识分子;以性别而言,女性独身者明显多于男性。女性独身者认为,做人并非专为生育,人的?一生应该以事业为重,与其留子女,不如留事业。为了张扬女权,必须拒绝婚姻,自营独立的生活.
3.对婚姻自主权的把握? 近代,在婚姻变革上较晚清有较大的进展,提倡一夫一妻,反对纳妾,善待私生子,妇女经济独?立,政治上争取民主,离婚自由,恋爱自由等呼声很高。一些开放和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地区,追?求个性解放的名人、名士或新知识群体中间都视自由结婚为一种美德,而且在形式上也要讲究文?明。1912年9月19日《申报》曾刊出过一篇文章为《自由女子之新婚谈》,描述文明婚礼之状况说:?“梳一东洋头,披件西式衣,穿双西式履,凡凤冠霞被锦衣绣裙红鞋绿袜一概不用,便利一;马车一?到,昂然登舆,香花簇拥,四无障碍,无须伪啼假哭扶持背负,便利 宣读婚约,互换约指,才一鞠?躬,即携手同归,无槟相催请跪拜起立之烦,便利三”。这种革新,体现了在婚姻观念上?的自由追求.
4.初婚年龄的推迟? 主张早婚早育、多子多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征。因此,早婚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城乡皆?然。据学者研究,明清时期,江南市镇初婚年龄大致是:女性为14—15岁。到了清末民初,由于女权?主义兴起,女子读书而引起观念的改变,尤其是上海等大都市近代文化的辐射,以及妇女入工厂挣?工资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婚龄推迟的现象。20世纪20年代末以后,农村经济的普遍衰退,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传统的早婚现象。
(二)女性对离婚与再婚的态度?
1.离婚观 ?五四运动前后,中国城市中出现第一次离婚高潮,离婚的主动方由男多女少而渐趋持平,其中?绝大多数是“媒约之言、父母之命”的婚姻。离婚不但是人们思想观念和情感要求变化后一种自然?趋势,而且是破坏旧式家庭制度的第一声:“近代离婚的增加,就是向着新社会那条路上快跑”(易?家钺,1920)。近代,女性对离婚的看法发生了变化,离婚不再是男子的专利,妇女主动提出离婚者逐?渐增多,成为社会一大奇观。据1913年9月15日《大公报》载:近来法庭诉讼,男女之请离婚者,实繁?有徒,此皆前所未有,而亦社会所不乐为者也。各县志中有关记载亦不少,如浙江遂安县“近自妇女解?放声起,离婚别嫁亦日渐多(《遂安县志》,卷一,方舆)”,甚至“离婚出自男子则予妇赡养费用”〔《郸县?通志》,文献志(浙江)〕。离婚观的改变充分显示了女性向传统婚姻价值观念挑战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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