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制度自古就有,一直到明朝时期才被明英宗废止,而在努尔哈赤时代,还不能算作清朝,那时也属于明朝的附属,属于满族,风俗习惯上和蒙古族类似,所以人殉一直是存在的。
阿巴亥为努尔哈赤生下了三个儿子,分别是老十二阿济格,老十四多尔衮,老十五多铎。
满族不同于汉族,有立嫡立长的继承传统,而是谁优秀谁上,或者是老爹喜欢谁,谁就上,甚至是谁拳头更硬,谁抢到就是谁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生了三个儿子的巴亥属于后宫实力中的佼佼者,而且又是大福晋,他的儿子中多尔衮是最受努尔哈赤喜欢的,也是最有力的竞争者。
如果不出意外,那么多尔衮应该会成为下一代汗王。
权力从来不会这么简单,皇权之下无亲情,努尔哈赤去世的时候,多尔衮三兄弟年龄都偏小,最有实权的当属老大代善、老四皇太极。
而努尔哈赤去世时,并没有明确的遗嘱,所以汗位继承就变成了公选,这一点和顺治福临上位的方式很相似,最后,上位的老四皇太极。
皇太极继位,而生了三个儿子的大福晋阿巴亥就非常尴尬了,如果她不死,那皇太极还得叫她一声额娘,而这个娘可不同于以前努尔哈赤在的时候,以前毕竟有老爹管事,啥事老爹说了算,现在老爹死了,这个大福晋就有权指手画脚了,而她又生了三个儿子,而且个个实力都强,虽然年幼,但早晚会成一番势力。
所以阿巴亥必须死,而在当时,殉葬制度就是一个非常合情合理,而且明正言顺的手段,不管努尔哈赤生前是否真有遗嘱要阿巴亥陪葬,反正人死了伪造一个还是不难的。
所以,皇权之争,让阿巴亥成了牺牲品。
人殉,又称生殉或活殉,是以活人陪葬,以继续服务死者亡魂,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
明英宗
·明英宗临终之前下诏废止殉葬制:
明英宗“遗诏罢宫妃殉葬”,嘱咐“以下诸妃,皆任其年终,次第陪葬。其后惠妃仍葬桃山,诸妃皆别葬金山,然竟无殉者。”
明英宗这辈子荒唐之事做了不少,尤其是“土木堡之变”,到了临死时总算做了一件足以让后人称为仁义之举的事情;此举原因如下:
-----明英宗幼龄登极,曾与为他父亲明宣宗殉葬的宫人诀别,这应该给他幼小的心灵打上了深深的刺激和可怕的回忆;
-----周宪王朱有炖,他曾经下旨,“周王在日,尝奏身后务从俭约,以省民力。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但没能阻止宪王后妃的殉葬,对其打击也颇大;
-----保护好自己心爱的妻子,最大程度上排除自己死后妻子被逼殉葬的可能性;
妻子钱皇后为了明英宗,曾经“夜哀泣吁天,倦即卧地,损一股。以哭泣复损一目。英宗在南宫,不自得,后曲为慰解。”“闻英宗为太上时,钱后至手作女红卖,以供玉食。”这些都是饱经磨难的明英宗无法忘记的。
钱皇后尽管得到明英宗的厚爱,可是因为自己没有儿子,在错综复杂的内宫斗争中无疑处于极为不利的下风。
当时,“周贵妃有子,立为皇太子。”母以子贵,而周贵妃和钱皇后又是敌对的。明英宗没死的时候,就有太监建议废后,这对于他来说记忆犹新,也就必然清楚这件事的背后隐藏着什么。
明英宗临终时,意识到再也无法将自己心爱的妻子一直保护在身边了,可又不忍心让妻子被逼殉葬,于是就“口占遗命,定后妃名分,勿以嫔御殉葬,凡四事,付阁臣润色。”“钱皇后千秋万岁后,与朕同葬。”
这里,明英宗事先规定好钱皇后的名分,并且让钱皇后死后同葬。
有大臣得知明英宗废止宫妃殉葬制度的消息,竟然感动到流泪,“时读竟,涕下,悲怆不自胜。中官复命,帝亦为陨涕。”
这一方面说明宫妃殉葬制度是如何不得人心,另一方面更说明了明英宗对自己妻子的保护使人深受感动。
明英宗死后,周贵妃果然对钱皇后发起进攻,“言钱后久病,不当称太后”
“不欲后(指钱皇后)合葬。”
幸亏得到一些大臣根据遗诏和情理进行力争,才使得周贵妃的意图没有得逞。除开钱皇后之外,其他曾经与英宗共患难的妃嫔,应该也是英宗考虑的因素。
活人陪葬,在墓穴里活的时间很短,多则几个小时,少则几分钟。
活着陪葬,其实是更大的伤害。
陪葬制度源于阶级的不平等,古代的封建贵族掌握特权,把人的生命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把殉葬宣扬成一种忠贞的、高尚的行为。一旦被确定为殉葬者,就意味着死亡,是绝对走不出陵墓的!
人殉分为“生殉”和“杀殉”。陪葬者一般是死者的妻妾,近侍。纵观历史,殉葬者大都是“杀殉”,也就是在进入陵墓前,他们已经被逼死,再放入陵墓。比如朱元璋去世后,后宫所有侍寝的妃子统统要陪葬,最后46人全部被逼死,跟着朱元璋进了孝陵。
而“生殉”是把活人直接埋入陵墓,为了防止反抗,有时候会提前把人迷晕,有时候甚至是直接把人钉起来。
很多人殉葬者并不是心甘情愿的,绝大部分是威逼利诱的结果。据有关统计研究表明,如果将从殉者直接埋葬,殉葬活人少于18人,他们存活时间不会超过三天;如果殉葬的活人在18人以上、56人以下,他们存活时间为一天;而人数超过56人后,他们的存活时间就用小时计算。
但是,这只是一种理论计算,实际上在陵墓中,他们的死亡时间还将更短,大多数都是按照分钟来计算,一般不会超过5分钟。这主要是因为恐惧心理造成的。
那些装入棺材里活埋的,理论存活时间应该在四个半小时左右,但如果情绪紧张,耗氧量增加,一个正常装在棺材里活埋的人,连一个小时都支持不到。
历史上有记载的两次大规模的“生殉”发生在秦朝和春秋吴国。一是秦始皇死的时候,胡亥突然宣布:“后宫中,凡是没有生下孩子的,统统陪葬。”并且,为了防止有人泄露秦始皇陵墓的位置,胡亥还下令关闭陵墓大门,让所有的工匠都成为了秦始皇的陪葬。
二是春秋时期,吴王阖闾的女儿去世,出殡那天,他让人找了一只白鹤,吸引了无数人来观看,当吹吹打打来到陵墓的时候,这只白鹤和所有的吃瓜群众都被关到了陵墓内,成为了阖闾女儿的殉葬者。
在阴深黑暗的墓穴里,由于恐惧、缺氧、缺水、内斗等原因,巨大的心理压力,我们无法估计一个活人具体的生存时间,多则几小时,少则几分钟吧。
人殉,又称生殉或活殉,是以活人陪葬,以继续服务死者亡魂,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
有生殉记载的朝代有商朝,周朝,秦朝,三国,明朝,清朝。
商朝时殷人尚鬼,以为死后有知,很重视殉葬,故用奴隶俘虏当成殉葬的风气很盛。所以不是出自《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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