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旅行猫给各位分享如何保住绿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取得美国绿卡后如何保持永久居民身份?(美国永久绿卡转公民)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维持绿卡身份的有效方法,以及如何避免常见错误和采取预防措施。
一、临时绿卡签章(Temporary Stamp)
在你持移民签证进入美国时,移民官员会在你的护照上盖章作为永久居民身份的临时证明。当你的I-485得到批准后,在移民局地方办事处你也会得到同样的签章。临时绿卡签章可以用于工作或到境外旅行,有效期是1年,可以申请延期,直到你收到邮寄过来的真正绿卡。
有些国际机场的入境关口移民检查官会要求持有临时绿卡签章的移民人士作进一步核查,因此,您最好随身带上移民签证申请(I-130或I-140)的复印件。
二、任何时候都要随身携带证明文件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18岁或18岁以上的外籍人士在任何时候应随身携带其身份证明。” 这在后9/11时代尤其重要,因为你会碰到许多执法机构的检查,例如在境内旅行或违反交通规则时。
三、改变地址
您必须在改变地址后10天之内告知移民局。
四、在美国保留永久居住地
如果您预计在境外居留时间超过1年,应事先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 回美证的有效期是2年。如果您无法在回美证到期前回到美国,或者您没有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回美证,却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的时间,您也许能从海外向“国务院”取得特殊的移民者“返美居民签证”(SB-1)(returning resident visa)。
五、兵役登记(Register for Selective Service)
如果您是19到25岁之间的男性,必须向“兵役登记局”注册登记。
六、 报税(Tax Returns)
身为永久居民,您一定要向“国税局”(IRS) 申报所得税,如果必要的话,也需向您的州、市、或当地纳税部门提出申报。如果您在美国境外居住的任何期间内没有申报所得税,或者,在报税单上声明自己是“非居民(nonresident)”,美国**可能会认为您已经放弃永久居民身分。
报税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您最好向既了解美国税法又通晓您境外居住国税法的会计师咨询。
七、不要声称是美国公民
当您被执法官员拦住检查时,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请不要声称自己是,否则会构成犯罪。如果被证明有罪,您可能被驱逐出境,失去绿卡身份。
八、 投票选举权
永久居民只可以在一些未要求投票人必须是美国公民的州或地方选举中投票。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请不要参加规定投票人必须是美国公民的全国性或地方性选举,否则将会受到刑法处罚。
九、 为亲属申请移民
作为绿卡居民,您可以为某些亲属申请移民,让他们来到美国和您一起永久居住。
十、绿卡换新
目前绿卡的有效期是10年,您应该在绿卡快到期前6个月或过期后6个月内申请换新。如果绿卡丢失、被盗或毁坏,您应该申请补办绿卡。如果小孩满14岁,也应申请换新绿卡,除非以前的绿卡会在16岁之前到期。
十一、社会安全卡(Social Security Card)
在您持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申请社会安全卡。您的社会安全号码将会使用一辈子。因此,要妥善保管社会安全卡,在出境旅行时最好也带上。
十二、工作许可(Work Authorization)
不论是永久居民,条件式永久居民,还是有临时绿卡签章的居民,都可以在美国合法的工作。但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有些工作只允许美国公民参加。
十三、长时间呆在美国境外
一般来说,在1年当中,您在境外停留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有任何问题。如果您在境外停留的时间超过6个月少于1年,移民局将会认为您有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意图。在实际情况中,移民局可能不会发现,但一旦他们查明您事实上并没有居住在美国,会将您递解出境。
十四、犯罪
作为永久居民,如果您犯罪了,除了受到刑法惩罚以外,也会带来移民后果。您将会接受移民法官的审判,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受到影响,可能会失去绿卡,也可能对将来申请公民归化造成严重影响。
十五、条件式永久居民(Conditional Residents)
条件式永久居民绿卡的有效期是2年,不能更新。因此,要想保持永久居民身份,一定要在您的条件式永久居民绿卡到期前90 天内提交“I-751去除条件式申请表”,或提交“I-829小企业解除居留条件申请表”。如果您没有这样做的话,就可能会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十六、其它
请将您从出生国带来的重要文件放在安全的地方。这些文件包括您的护照、出生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高中或大学毕业文凭、以及证明您有特殊训练或技能的证书。
十七,便利性
获得美国绿卡,实际上就是获得一些国家的签证,在帮助持有人进入某些主权国家是用处很大的。绿卡持有人如果访问墨西哥,瑞士,多米尼加,牙买加以及其他一些加勒比海的岛国,那么是不需要访问国签证直接入境的。另外,绿卡持有人进入韩国过境也不需要签证。这些都是美国绿卡持有人所共享的便利。但是美国绿卡在两国互访这个部分却不是非常同等。美国绿卡持有人在进入加拿大的时候是不需要签证的,而加拿大绿卡持有人进入美国的时候却不能无签证自由入境。
美国绿卡对于每个移民来说都是梦寐以求,来之不易。但是如果因为对有关美国移民法规的一知半解和大意而失去了永久居民身份,则是得不偿失。很多绿卡持有人误认为只要取得了有效期为 2 年的回美证 (Re-entry Permit) 和绿卡,就可以离美 1 年以上或 2 年后再入境,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长期离境单凭绿卡和回美证不能保证持卡者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
所谓永久居民身份,顾名思义是发给长期居住在美国的居民,而不是那些显然住在国外,而只是来美国探访的人士。因此入境移民官主要是判断某永久居民是否有意在美国永久居住,是否维持了持续的回美国意图,或是实际上是已打算放弃其永久居民的资格。对于不满半年的离境的绿卡人士,移民局不认为当事人中断了居留期,入境时的审查不会太严。除非特殊情况显示持卡人可能已放弃居留,或者是经常定期离境,构成一种模式而引起移民官的怀疑。
对于离境 6 个月以上的绿卡人士,移民局会怀疑持有者是否已放弃居留权。很大程度上,这方面由入境移民官的主观判断来决定。考虑是否准予入境时,入境移民官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家庭纽带状况 - 是否有家人或亲属定居在美国。
2. 工作或生意状况 - 是否有任何事业发展在美国,有无缴税,或是否申请豁免国外所得。
3. 在美经济和生活状况 - 是否在美有房地产或长期租赁的房子,银行存款,信用卡,会员证,车子,各类保险,证件,有无报税等。
4. 离境时间之长短、离境的目的与动机 - 如离境半年以上,是否有回美证。是否有任何证据证明此次长期离境的特殊理由。例如,身有疾病,照顾生病亲人、处理房地产等。
如上所述, 出境 6 个月以上的绿卡人士, 回美证是需要的,但是如果当事人与美国无任何千丝万屡的联系, 单凭回美证和绿卡入境是不足以能维持绿卡的。移民官会综合以上几大因素来判断某绿卡人士时否已放弃美国的居民身分。对于有些每隔 6 个月就入境到美国报到一下的绿卡持有者。虽然入境时比较不会甚麽大问题, 可是这样的 6 个月一次入境美国的纪录,一样不肯定就能因此就保住绿卡身分,还是要由入境移民官作判断。因此绿卡人士在离开美国之前应为入境作好充分准备, 应把所有能证明他没有企图放弃居民身分的证据放在一个方便的地方,随身携带以便出示给入境移民官。
这些证据包括:
报税资料:税单是很有利的证据证明绿卡人士有意图保持永久居民的身分,按时报税可以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也应填写 1040 和 1116 表格,应咨询会计师,按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美国税务法规定,美国的永久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 7 万美元可以免税。
房地产拥有权证明、银行帐户证明、信用卡、有效驾照、汽车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亲属及家庭成员住址、工作性质及工作所在地等。如果离开美国的理由是被公司派到海外,公司的证明信讲明工作的时间和工作的性质是有必要的。
回美证。(如果绿卡人士需要离开美国半年以上)
于美国当地社区有联系的证明: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等证明、各类会员证等。
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的证明。
绿卡人士必须谨慎采取尽可能多的措施,来证明自己没有放弃居民身份而保持绿卡。
如何才能保住美国绿卡身份,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让美国移民局认为您有放弃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图。
在境外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下时,出示绿卡即可返回美国。在境外居住的时间可能超过一年时,应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如果等不及拿到回美证再离境,可以申请在美国境外的领事馆领取。回美证的有效期为2年。在此期间,可以通过出示回美证返回美国。
尽管如此,倘若您的多次出入境记录显示,您在美国境外的居住时间长于在美国的居住时间,甚至已基本形成了固定的出入境模式,您的绿卡也可能会被没收。如果可能属于这种情形,我们建议您应注意以下几点,以便在必要的时候进行申辩:
为在境外居住寻找合理的理由,比如必须照顾近亲属,美国公司临时派遣等; 2. 以美国永久居民身份按时向美国国税局报税; 3. 在美国保留可以随时入住的有效居所; 4. 在美国拥有一定的资产,如房子,车辆(驾照)、信用卡等; 5. 近亲属在美国长期居住; 6. 保持和美国的联系并注意保存联系记录;
对于希望将来加入美国国籍的外籍人士而言,应当注意保持在美国的连续居住( continuous residence)。如果外籍人士在美国境外所服务的机构属于以下情况时,可以通过递交N-470,申请美国移民局认可自己在境外的居住并没有违反连续居住的要求。但N-470必须在该外籍人士在境外居住一年之内递交。
美国绿卡对于每个移民来说都是梦寐以求,来之不易。但是如果因为对有关美国移民法规的一知半解和大意而失去了永久居民身份,则是得不偿失。很多绿卡持有人误认为只要取得了有效期为 2 年的回美证 (Re-entry Permit) 和绿卡,就可以离美 1 年以上或 2 年后再入境,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长期离境单凭绿卡和回美证不能保证持卡者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
所谓永久居民身份,顾名思义是发给长期居住在美国的居民,而不是那些显然住在国外,而只是来美国探访的人士。因此入境移民官主要是判断某永久居民是否有意在美国永久居住,是否维持了持续的回美国意图,或是实际上是已打算放弃其永久居民的资格。对于不满半年的离境的绿卡人士,移民局不认为当事人中断了居留期,入境时的审查不会太严。除非特殊情况显示持卡人可能已放弃居留,或者是经常定期离境,构成一种模式而引起移民官的怀疑。
对于离境 6 个月以上的绿卡人士,移民局会怀疑持有者是否已放弃居留权。很大程度上,这方面由入境移民官的主观判断来决定。考虑是否准予入境时,入境移民官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家庭纽带状况 - 是否有家人或亲属定居在美国。
2. 工作或生意状况 - 是否有任何事业发展在美国,有无缴税,或是否申请豁免国外所得。
3. 在美经济和生活状况 - 是否在美有房地产或长期租赁的房子,银行存款,信用卡,会员证,车子,各类保险,证件,有无报税等。
4. 离境时间之长短、离境的目的与动机 - 如离境半年以上,是否有回美证。是否有任何证据证明此次长期离境的特殊理由。例如,身有疾病,照顾生病亲人、处理房地产等。
如上所述, 出境 6 个月以上的绿卡人士, 回美证是需要的,但是如果当事人与美国无任何千丝万屡的联系, 单凭回美证和绿卡入境是不足以能维持绿卡的。移民官会综合以上几大因素来判断某绿卡人士时否已放弃美国的居民身分。对于有些每隔 6 个月就入境到美国报到一下的绿卡持有者。虽然入境时比较不会甚麽大问题, 可是这样的 6 个月一次入境美国的纪录,一样不肯定就能因此就保住绿卡身分,还是要由入境移民官作判断。因此绿卡人士在离开美国之前应为入境作好充分准备, 应把所有能证明他没有企图放弃居民身分的证据放在一个方便的地方,随身携带以便出示给入境移民官。
这些证据包括:
报税资料:税单是很有利的证据证明绿卡人士有意图保持永久居民的身分,按时报税可以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也应填写 1040 和 1116 表格,应咨询会计师,按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美国税务法规定,美国的永久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 7 万美元可以免税。
房地产拥有权证明、银行帐户证明、信用卡、有效驾照、汽车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亲属及家庭成员住址、工作性质及工作所在地等。如果离开美国的理由是被公司派到海外,公司的证明信讲明工作的时间和工作的性质是有必要的。
回美证。(如果绿卡人士需要离开美国半年以上)
于美国当地社区有联系的证明: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等证明、各类会员证等。
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的证明。
绿卡人士必须谨慎采取尽可能多的措施,来证明自己没有放弃居民身份而保持绿卡。
维持绿卡身份的有效方法,以及如何避免常见错误和采取预防措施。
一、临时绿卡签章(Temporary Stamp)
在你持移民签证进入美国时,移民官员会在你的护照上盖章作为永久居民身份的临时证明。当你的I-485得到批准后,在移民局地方办事处你也会得到同样的签章。临时绿卡签章可以用于工作或到境外旅行,有效期是1年,可以申请延期,直到你收到邮寄过来的真正绿卡。
有些国际机场的入境关口移民检查官会要求持有临时绿卡签章的移民人士作进一步核查,因此,您最好随身带上移民签证申请(I-130或I-140)的复印件。
二、任何时候都要随身携带证明文件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18岁或18岁以上的外籍人士在任何时候应随身携带其身份证明。” 这在后9/11时代尤其重要,因为你会碰到许多执法机构的检查,例如在境内旅行或违反交通规则时。
三、改变地址
您必须在改变地址后10天之内告知移民局。
四、在美国保留永久居住地
如果您预计在境外居留时间超过1年,应事先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 回美证的有效期是2年。如果您无法在回美证到期前回到美国,或者您没有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回美证,却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的时间,您也许能从海外向“国务院”取得特殊的移民者“返美居民签证”(SB-1)(returning resident visa)。
五、兵役登记(Register for Selective Service)
如果您是19到25岁之间的男性,必须向“兵役登记局”注册登记。
六、 报税(Tax Returns)
身为永久居民,您一定要向“国税局”(IRS) 申报所得税,如果必要的话,也需向您的州、市、或当地纳税部门提出申报。如果您在美国境外居住的任何期间内没有申报所得税,或者,在报税单上声明自己是“非居民(nonresident)”,美国**可能会认为您已经放弃永久居民身分。
报税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您最好向既了解美国税法又通晓您境外居住国税法的会计师咨询。
七、不要声称是美国公民
当您被执法官员拦住检查时,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请不要声称自己是,否则会构成犯罪。如果被证明有罪,您可能被驱逐出境,失去绿卡身份。
八、 投票选举权
永久居民只可以在一些未要求投票人必须是美国公民的州或地方选举中投票。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请不要参加规定投票人必须是美国公民的全国性或地方性选举,否则将会受到刑法处罚。
九、 为亲属申请移民
作为绿卡居民,您可以为某些亲属申请移民,让他们来到美国和您一起永久居住。
十、绿卡换新
目前绿卡的有效期是10年,您应该在绿卡快到期前6个月或过期后6个月内申请换新。如果绿卡丢失、被盗或毁坏,您应该申请补办绿卡。如果小孩满14岁,也应申请换新绿卡,除非以前的绿卡会在16岁之前到期。
十一、社会安全卡(Social Security Card)
在您持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申请社会安全卡。您的社会安全号码将会使用一辈子。因此,要妥善保管社会安全卡,在出境旅行时最好也带上。
十二、工作许可(Work Authorization)
不论是永久居民,条件式永久居民,还是有临时绿卡签章的居民,都可以在美国合法的工作。但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有些工作只允许美国公民参加。
十三、长时间呆在美国境外
一般来说,在1年当中,您在境外停留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有任何问题。如果您在境外停留的时间超过6个月少于1年,移民局将会认为您有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意图。在实际情况中,移民局可能不会发现,但一旦他们查明您事实上并没有居住在美国,会将您递解出境。
十四、犯罪
作为永久居民,如果您犯罪了,除了受到刑法惩罚以外,也会带来移民后果。您将会接受移民法官的审判,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受到影响,可能会失去绿卡,也可能对将来申请公民归化造成严重影响。
十五、条件式永久居民(Conditional Residents)
条件式永久居民绿卡的有效期是2年,不能更新。因此,要想保持永久居民身份,一定要在您的条件式永久居民绿卡到期前90 天内提交“I-751去除条件式申请表”,或提交“I-829小企业解除居留条件申请表”。如果您没有这样做的话,就可能会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十六、其它
请将您从出生国带来的重要文件放在安全的地方。这些文件包括您的护照、出生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高中或大学毕业文凭、以及证明您有特殊训练或技能的证书。
十七,便利性
获得美国绿卡,实际上就是获得一些国家的签证,在帮助持有人进入某些主权国家是用处很大的。绿卡持有人如果访问墨西哥,瑞士,多米尼加,牙买加以及其他一些加勒比海的岛国,那么是不需要访问国签证直接入境的。另外,绿卡持有人进入韩国过境也不需要签证。这些都是美国绿卡持有人所共享的便利。但是美国绿卡在两国互访这个部分却不是非常同等。美国绿卡持有人在进入加拿大的时候是不需要签证的,而加拿大绿卡持有人进入美国的时候却不能无签证自由入境。
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说明,如果旅行小于一年,还是有可能被认为放弃了永久居住的意愿,因此可能被认为放弃了绿卡。
美国的移民法律界人士建议,持绿卡者如要在国外停留6个月以上,或须经常在国外停留相当时间,最好保有美国的固定住址,继续在美国纳税、在美国有直系亲属、有房地产或存款、保持美国的信用卡、驾照等,以免辛苦申请的绿卡失效。
绿卡是代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这是因为你向美国移民局,申请说你有永久居住的意愿,他们审核相信了才发给你的。因此当你来来去去美国的时候,重要的是你如何让移民官相信你有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愿。
而且要注意,有的时候,离美少于一年都可以被认为是没有永久居住意愿的一个考虑因素。重要的是如何让移民官相信你任然有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愿。在入境时你爸妈要有充分的说明。
拿了美国绿卡,并不是美国公民,而是算中国公民,因为你实际上还是持有的中国护照。拿到美国绿卡回国不用签证,因为你还是中国公民,护照也还是中国护照,入中国国境的时候当然就不用签证了。 但是美国有移民监,也就是说可以回国,但是回国不能超过1年,一年以上的话,前面待的时间也不算了,必须从你再次入美国国境的那天算起,重新坐移民监。 但是,如果以后入了美国国籍,换了美国护照,变成美国公民以后,这样会中国就需要签证了。因为世界上只有3个国家进入中国可以免签证停留2周时间,这3个国家分别是:日本,文莱,以及新加坡。也就是说,其他国家进入中国都要签证。如果所签的签证为旅游签证,那么可以停留的时间为3个月,3个月以后,出中国国境以后,又可以再签证进入中国,这样又可以再待3个月。 你这里所说的有了美国身份,其实应该是说的成为美国公民,拿着美国护照,这样去世界上很多国家都不用签证,直接买好机票就能出发。只有拿了绿卡达到5年以上,才有资格去申请入美国国籍,这样才能把护照换成美国的。也只有这样才能算的上是真正的美国公民。 扩展资料: 签证权 在对签证申请的决定权方面,美国境外使领馆几乎拥有某种绝对的自决权,用中国人的话来讲,颇有一种"天高皇帝远"的感觉。但美国移民局由于完全按照移民法的规定及程序运作,具有规范化的特征,因此对申请案的处理在很多方面与海外使领馆可以说刚好相反。 审核制约 无论是移民总局的行政申诉处,还是移民法官、移民上诉委员会或者联邦法院对移民上诉案的裁决,对移民局均有制约力。 申诉途径 大多数申请案如果受到移民局拒绝,申请人均有申诉的机会,直至向联邦法院上诉。此外,移民局本身也提供非正式的申诉途径,比如要求移民局对申请案"重新考虑"。 移民局对非移民申请除个别情况外,一般不进行面谈。对移民申请也开始对符合要求者免除面谈。 审核标准 由于绝大部分申请案统一由移民局的四个服务中心受理,在审核标准上基本相同。 酌处权 同海外领事一样,移民官对申请也有相当的酌处权。但由于申请人有较多申诉的途径,因此在实际上,酌处权的运用在获准的案例上多于被拒绝的案例。 拒绝申请 同海外使领馆刚好相反,移民局对任何被拒绝的申请案都会给予书面通知,并告知其详细的拒绝原因。 不能选择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只能按其居住地或业务所在地向指定的移民服务中心或地方移民局提出。 不过,对申请人而言,拥有更大的身份选择范围并不等于能够获得正确的选择,正如拥有更多的申诉途径不一定申诉成功一样。在很多情况下,还取决于申请人对移民法的规定及移民局的组织结构及其运作了解的程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美国移民局
为了向移民官展示他们维持永久居留权的诚意,绿卡持有者可以通过以下8个主要步骤把重新进入美国国土后的麻烦减到最小。
1. 保留和使用美国储蓄和活期存款账户。仅仅拥有一个银行账户是远远不够的;绿卡持有者必须定期使用该账户,这样银行结单就会显示该账户的使用记录。
2. 保留一个美国地址。这大致意味着您需要在美国拥有一个住址。理想状态下,在美国拥有住址表示永久居民想要把美国当做永久家园的愿望。然而如果您没有房子,那么使用朋友或者亲属的家庭住址也是绝对可以的。但是要确保所有的邮件(包括来自移民局的文件)都会寄到这个地址。
3. 获得美国驾照。该驾照上显示的地址应与在所有官方文件上显示的一致。
4. 从一家美国金融机构获得一张信用卡。定期使用这张信用卡,这样一来该信用卡的对账单就会显示该账户的使用记录。
5. 提交美国所得税申报表。即使您的收入不是来自美国,也要每年报税。这些申报表需要以“居民”的名义提交。若以“非居民”的名义提交则会带来消极的效果,因为这相当于永久居民在自称他/她不是一名美国居民。
6. 与在美国的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可以通过与身在美国的家人和朋友之间的电子邮件、信件甚至是通话记录来证明。
7. 向美国**展示家庭关系。拥有一名居住在美国的孩子、父母、配偶或者其他关系亲密的家庭成员表达了您愿意把美国当做永久家园的心态。
8. 维持社交或专业团体的会员身份。活跃的社交或专业团体会员资格,例如高尔夫球球会会籍等,表示该永久居民只是暂时离开美国,但计划在此长期居住。可以通过及时缴纳会费、订阅期刊、参加年度聚会等方式证明其积极参加会员活动。
上述步骤适用于那些离开美国六个月至一年的永久居民。若在国外逗留超过一年则需要获得再入境许可。值得注意的是,遵照上述步骤并不能保证永久居民在重新进入美国时能绝对安然无忧,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麻烦。这份列表只是列举少数有用的方式和文件,任何其他能展现永久居民在美国定居意图的文件也都十分有用。
拿着绿卡和护照直接入境就可以了呀。飞机上会让你填一张入境的表格, 从飞机下来要入境的地方会有2个队伍,排到说是Citizen/permanent resident的队伍里,然后排到你的时候会有个人要看你的绿卡,护照,加上那张表格,给他看完就可以了。如果他问了什么问题就如实回答,一般不会多问什么。我就是美国绿卡,出境入境很多次了,从来没被问什么。
处境也简单,如果你是回中国有中国护照和绿卡就可以了,如果是去其他国家就是要签证和绿卡,手续不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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