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十大网络传销诈骗大盘点

【百科】滴滴发布于2022-09-15 16:39:33 阅0
互联网 电商直销,加盟电商送健康,一台电脑,一根网线,一部手机,足不出户做全球市场。 住家创业,不要上门推销解说,市场做到全国各地,网上培训,网上交流,网上会议,网上沟通,网上报单成交,网上开展娱乐活动,网上发展团队,人在家中坐,钱从网上来,这样的直销你还能做不起来吗?小编给大家总结了2017年十大互联网传销案例,以示警醒。     案例一 钱宝网

    案例简介 2017年12月26日,张小雷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一公布出这个消息,一时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张小雷于2010年在江苏省工商局注册成立江苏钱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2012年在南京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南京钱宝信息传媒有限公司。2012年初,钱宝网开始正式运营。

 

 

    钱宝网是以微商、股权投资为主的承诺高额回报的平台,主要吸收资金手段是要求用户网上注册、以充值方式缴纳保证金、领取“广告任务”,“广告任务”完成后获得相应收入,其网站公布年化收益率约在40%。其对外宣称,已吸引了2亿会员用户,日活跃用户达1000万,入驻48万余商家,截至9月平台流水超过500亿元。钱宝的投资规则是投资者在钱宝网上的收益是以“钱宝币”形式体现的,100钱宝币等于1元钱。

    从南京警方的介绍来看,结合张小雷本人供述和初步调查结果,钱宝网以完成广告任务获取高额收益

为诱饵,收取用户保证金,吸收新用户资金,用于兑付老用户本金及收益,向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案例二 五行币

    案例简介 近期,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多地公安机关对“五行币”系列涉嫌传销案依法进行查处,抓获化名为张健的宋密秋等百余名犯罪嫌疑人。这个“五行币”传销组织曾推出多个传销名目,波及全国32个省份,聚敛赃款数十亿元,组织头目宋密秋宣称自己是9岁上大学的“神童”“国家秘密培养的奇才”,而实际上,他只有初中文化,自称“大忽悠”。它把入门费分为500元、2500元、5000元3个级别,声称会员缴纳资金后能获得虚拟货币——“五行币”,而缴纳5000元的还能得到一枚五行金币。

 

 

    “五行币”组织这样告诉自己的会员,要回本就尽快发展下线,想发财就多多拉人入会。会员发展下线主要有两项收益,一是现金收益,每发展1名会员,可以获得入会费10%的直推奖;发展200名会员的团队可获15万元“宝马奖”。

 

    案例三 维卡币

    案例简介 维卡币传销组织系境外向中国境内推广虚拟货币的组织,传销网站及营销模式由保加利亚人鲁某组织建立,服务器设立在丹麦的哥本哈根境内,对外宣称是继“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电子货币。该组织声称维卡币升值空间大,诱骗他人投入巨额资金到其设立的网站,并设立门槛,会员注册后不能退会、退款。

要成为维卡币组织会员,必须在老会员的推荐下,缴纳不同级别的“门槛费”以获得相应级别激活码,注册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2015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于某加入“数字货币维卡币理财”项目的传销组织以来,采取以维卡币为道具商品,缴纳入会费,承诺给予会员高额返利,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为返利依据的方式,欺骗他人投资加入传销组织。至2016年12月份,于某维卡币传销组织会员人数达458人,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800余万元;UM传销组织会员人数达373人,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1600余万元。

    维卡币理财项目和UM理财项目的注册和购买方式主要都是通过互联网的网站进行的,维卡币组织的经营其实质是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将上述计酬和返利以分期支付方法进行发放,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而骗取财物。

 

    案例四 五化联盟

    案例简介 “五化联盟”是一个跨国传销组织。“五化联盟”公司无任何经济实体,也没有任何股权,传销组织者和参加人员所获收益,都是层层下线人员加入时所交纳的高额门槛费。

    2016年5月,“五化联盟”网站开始运行,康某制作了各种宣传资料,召集肖某君、陈某等骨干成员在深圳、珠海等地当面授课,大肆宣

传云数贸“五化联盟”传销模式。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该组织通过QQ、微信等渠道先后发展注册会员20余万人,层级达130级,涉案金额5.2亿元,涉及全国34个省份,以及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美国、英国、加拿大、意大利、澳大利亚等8个国家。

    云数贸“五化联盟”注册会员所交纳的钱和获得的奖金,在网站后台系统中全部以电子币形式显示,1元人民币对应1个电子币,会员注册入会必须先交钱后注册。会员注册需交纳500元入会费。而之后推荐其他人入会,就会获得相应的奖励,入会后买的股票也会升值,给人以诱惑。

 

    案例五 云在指尖

    案例简介 2015年4月,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咸宁地区涉嫌从事传销活动。咸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当事人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时给上线会员返还佣金,其经营活动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经查,2014年10月31日,当事人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运营上线。该商城是云在指尖公司自行开发的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利用微信进行推广,运行数据存储在阿里云公司服务器中。截至2016年2月2日,该商城在售商品16类6000多种,供货商150余家。在指尖网上商城规定,参与人员获得佣金的最低条件是必须在商城中累

计消费满128元成为“指尖管家”。“指尖管家”可获得下线8层内人员以购物形式交费加入的报酬,要获得无限层的报酬必须提升会员级别。会员级别的晋升途径,一是增加累积消费金额,二是增加直接和间接发展的“指尖管家”数量。截至2016年2月,云在指尖网上商城浏览数达1.4295亿人次,关注人数达2476.08万人,人员层级总数为52层。用“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产品,在家里发链接,就能轻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的宣传语,诱惑了260万人,陷入微商传销骗局。

 

    案例六 云集微店

    案例简介 “云集微店”App于2015年2月12日开始上线试运营,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当事人设定网络微店运作模式为:每人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年费,可以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实际上并不开店),成为所谓的“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

 

 

    根据当事人制定了晋级制度,一名店主直接发展30名新店主和间接发展130名新店主加入,方可成为导师;导师团队招募店主人数达到1000名,可向公司申请成为合伙人或者育成合伙人,使相互之间形成上下线的关系。上下线层次模式分为两种:①公司——合伙人——导师——店主;②公司——合伙人——育成合伙人——导师——店主。当事人设定现金利润分成方式为:每加入一名新店主,对应的合伙人、导师以培训费的名义分别可获得70元、170元,以此获取利益

。同时,“店主”如果在“云集微店”消费购买商品,则对应的“导师”和“合伙人”均可以得到公司返还商品销售利润的15%;店主邀请新店主加入消费后,所对应的“合伙人”和“导师”也可以获得返利。

    从云集微店对外发布的数据来看,其电商业务所占比重相当大,也就是说它有真实的商品交易行为,这就意味着即使云集微店的模式中有部分符合传销的特征,在实际情况中也不会被认定为传销罪,只会因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而受到行政处罚。

 

    案例七 魔幻农庄

    案例简介 魔幻农庄是一个号称“轻松赚钱、月薪过万”的网民风靡的游戏,这种的所谓“理财游戏”迅速在网民中走红,在短短5个月时间里,先后发展涉及重庆、四川、广东等28个省市的12万余玩家,交易金额达4600余万元。2017年3月15日,“魔幻农庄”正式上线。8月中旬,游戏全面崩盘,数万玩家血本无归之际,方才认清其网络传销的真面目。

 

 

    投资者称,如果要赚更多的钱,还可以设法获取动态收益,那就是推荐其他人参与进来。短短两三天内,江津警方接待了类似群众151人,报案金额总计162万元,其中少则330元,多则十余万。此类新型网络传销作为一种高智商犯罪,团伙核心人员年龄分布均在27-32岁之间,头脑灵活、思维敏捷,在游戏发起之初就设计了许多环节逃避法律打击,并想好多种抽身后路,在接受讯问时各显神通

 

    案例八 1040阳光工程

    案例简介 1040阳光工程,是经典的传销组织,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被确认为传销活动。实际上,据相关人士,1998年4月新疆就有1040阳光工程,随后转至广西,从2007年开始活跃,南宁、武汉、合肥、贵阳等地就有这个组织的成员在活动,甚至还建了个官方网站。

 

 

    核心理念就是发展下线,刚加入的成员需要缴纳3800—69800元“会费”,分为三个档,之后就要不断地发展“业务员”,只要“业务员”业绩优良,就能“空手套白狼”,最终赚到1040万元,所谓“1040阳光工程”也因此得名。这种资本运作有一套“五级三晋制、出局制”的理论。如果每个入股的人投入6.98万元,购买21份、每份3800元,入伙次月,“组织”会退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如果只投入3800元,下个月是不返钱的,投入2份以上,组织下个月才会给反钱,根据交的金额不同,返钱的规则不同,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每月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运作”的游戏。在中国基本上中东部每个省都存在1040组织成员,覆盖面积大、人员数目众多、国家打击控制难度巨大。

 

    案例九 IGOFX

    案例简介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一名90后中国女子张雪娇(26岁,来自江苏常州)被指卷款潜逃马

来西亚投靠丈夫,其丈夫是一个金融诈骗组织IGOFX的大股东,张雪娇以中国IGOFX总代理的身份,打着“躺着赚美金”的口号,半年时间在国内发展40万名会员,卷走人民币近300亿元。

 

IGOFX外汇交易平台中国区总代理张雪娇

 

    2017年6月8日,IGOFX跑路,平台内所有玩家本金损失超90%,设置止损依然爆仓,IGOFX控股有限公司,自称2012年成立于新西兰,已经有近5年的历史了。去年该公司为了进军二元期权的市场,放弃了原有的新西兰监管,将公司总部搬去了瓦努阿图共和国。IGOFX的瓦努阿图监管证书信息上显示,在瓦努阿图的注册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监管有效期为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17日,只有短短1年的时间。可以见得,这个空壳公司为了快速拿到行骗执照,才选择到瓦努阿图。而这个地方也成为很多行骗公司快速注册的地方。IGOFX至今没有任何可靠的产品或服务,只是不断发展会员和代理,依靠会员的资金投入盈利,新加入的会员最低投资是100美元。

    IGOFX的业务模式被称为多层级营销(MLM),即根据会员投资金额的不同,他们被分为以下几个等级:交易者500美元;介绍人1000美元;JIB2000美元;IB5000美元;MIB1万美元。会员设有利润分红,每月投资回报率的90%用于操盘手和投资者分红。两方分红的比例则根据操盘手的级别而有差异,大体上操盘手的利润分成在5%到30%之间。每月投资回报率的剩余10%会用于支付会员(即IGOFX推广员)分

红。按照会员的级别分配比例:第一级别5%;第二级别3%;第三级别1%;第四级别1%。“我们的钱根本没有进入外汇市场。”云南大理的投资者张国忠说,他查询自己的MT4软件(一款市场行情接收软件)交易记录,发现自己进行的外汇交易有操作记录,但凡是托管给操盘手进行的交易均没有交易记录,“只要选择托管,钱就会从账户中扣除。最后只有交易结果,没有交易过程。”

 

    案例十 亚欧币

    案例简介 海南海口警方破获了一起传销案,他们声称亚欧币只要花五毛钱买入,不到一年时间就能涨到五倍多。也就是说,投入100万,就可以涨到500多万。按照公司的宣传,亚欧币是“国家首家合法加密虚拟数字货币”,由海南跨亚欧公司发行。用户购买“亚欧币”,需要通过这个网站展示,亚欧币存储在内盘,内盘的价格只涨不跌;另外还有外盘,通过交易卖出“亚欧币”进行提现。所谓的只涨不跌,其实是跨亚欧公司工作人员敲敲键盘就能实现的。虚假的“涨势”,就是为了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亚欧币”传销参与者表示,如果说你人脉比较多,市场比较大,他也赚很多钱。只要超过1000万,三级分销,可能是省级代理。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研究院卞永祖表示“用网络的这个模式,用群的模式,一方面节省了成本,可以去操纵这个群里面的舆论,另外一个,非常隐蔽,你在

这里面,人和人是不见面的,你想知道上线是谁,都比较困难,所以说这个有很大的隐蔽性,并且这个扩展非常快。因为区域在这个方面是不受限制的。” 在这些包装之下,短短一年的时间,“亚欧币”吸引了4万多名参与者,吸收资金达到40多亿元。 在涉案的40多亿元中,有约10亿元用于会员高额返利,约27亿元用于会员提现。有超过3亿元被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夏某荣等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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