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可以补缴的,大多数办理补缴业务的单位,是对存在实际劳动关系,但没有参保或没有足额参保的时段进行补缴。但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来看,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成立时间。那么,南京公积金补缴怎么办理?
南京公积金补缴怎么办理?
职工或是人事需要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申请单》、职工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或电子表格,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网点、网上业务大厅,办理相关的补缴业务。
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格式建立补缴审核电子表格,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和集中代收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厅办理。
公积金补缴算连续正常缴纳吗?
补缴的公积金是在3个月内补缴,那么视为用户连续缴纳。而补缴发生在3个月之外,则不能算是连续缴纳。公积金连续缴纳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发生断交了,只要及时补缴,那么也可以视为连续缴纳。因此,公积金补缴是否视为连续缴纳,主要是以补缴时间为准。
总的来说,公积金补缴业务并不是说办理就能办理的,补缴业务必须是符合条件才能办理业务的。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用人单位的职工应缴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社保费,可进行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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