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0?
退休独生子女费未有全国统一的发放标准,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具体的奖励办法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咨询。以广东省佛山市为例,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佛山市户籍的城镇居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起可以申领每人每月200元的奖励金:
【1】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
【2】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3】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1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每人每月200元的申领奖励金:
【1】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条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没有再生育的一方;
【2】再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只生育1个子女的一方;
【3】终身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再婚后只与1个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4】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含不够间隔期生育)并同时存活,现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图示来源于《《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文件)
以上即为对2020年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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